李宝常律师在任何复杂的条件下可以透视 真 善 美、假 恶 丑。对自己的工作要求认真、谨慎、坚持真理、修正错误。对同志以诚相待、求同存异、坚持原则、助人为乐。格言:人在任何时候都要有一根神经是清醒的。
李宝常律师自1986年起从事法律专业工作,先后在基层法院,司法局任职,90年代开始做专职律师,就职于司法部中国法律事务中心、康达律师事务所。后在大理、友邦所做合伙人,副主任律师。现任众明所合伙人律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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